2007年1月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民俗画家打赢北京国际饭店侵权官司
李京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近就北京国际饭店侵犯民俗画家杨信著作财产权纠纷案进行终审判决,认为北京国际饭店侵权成立,判决北京国际饭店赔偿杨信7万元。
  此案中,杨信称,2007年其发现北京国际饭店未经同意,擅自在星光旋转餐厅内使用其美术作品集《京城老行当》《大前门外》中70幅彩铅笔画作品,制作喷绘壁画作为餐厅墙壁的装饰,并使用其作品制作了电视宣传片。
  北京国际饭店辩称,星光旋转餐厅装修改造工程是委托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进行的整体设计和装修,而且双方约定如装修设计侵权,由制作中心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装修行为是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所为,但其装修行为是接受北京国际饭店委托,北京国际饭店应承担侵权责任。